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四、薪酬标准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具体如下:
职务 | 基本薪酬 | 绩效薪酬 |
总经理 | 48— 72万元/年 | 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
副总经理 | 24— 60万元/年 | |
财务总监 | 30— 50万元/年 | |
董事会秘书 | 30— 50万元/年 |
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只能按基本薪酬最高的单项职务领取相应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