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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0-29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梁德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金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金玉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2012.9.30                       2011.12.31
                                                                                                       (%)
总资产(元)                               257,150,616.56                248,387,242.83                           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146,239,153.38                145,514,036.60                             0.5%
者权益(元)
股本(股)                                 323,270,000.00                323,270,00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0.4524                       0.4501                          0.51%
净资产(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2,696,915.00                 487.58%          28,451,324.00                485.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74,093.58                 116.42%             725,116.78                113.78%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968,329.24                  1.29%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0.003                    0%
量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08                 115.38%                  0.0022                11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08                 115.38%                  0.0022                11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9%                     1.39%                  0.5%                  4.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0.74%                     1.94%                 1.05%                  4.83%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11,045.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                                                        -811,045.00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4,68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00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17,588,006 人民币普通股                               17,588,006
  北京中金信远资产管理中心
                                          4,250,200 人民币普通股                                4,250,200
              (有限合伙)
                       胡冬艳             2,876,600 人民币普通股                                2,876,600
                       蔡长林             2,672,491 人民币普通股                                2,672,491
  北京中金信融资产管理中心
                                          2,509,115 人民币普通股                                2,509,115
              (有限合伙)
                       王晓东             2,428,500 人民币普通股                                2,428,500
                       王建军             1,977,731 人民币普通股                                1,977,731
                       杜飞宇             1,976,300 人民币普通股                                1,976,300
  北京中金信帛资产管理中心
                                          1,791,351 人民币普通股                                1,791,351
              (有限合伙)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发行时所作承诺
                                              “你公司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
                                              具建材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经计提减值准备 7000 万元并追
                                              溯调整后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
                                              帐面价值为 3000 万元。鉴于该
                                              公司在原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时期正常
                                              经营已停止多日,无法向你公司
                                              提供正确及时的财务数据,你公
                               兰州亚太工贸   司正在通过有关手段向相关人 2010 年 04 月 20
                                                                                          长期有效       未履行
                               集团有限公司   员追查,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预 日
                                              计可收回 3000 万元。经我公司
                                              董事会商议决定:积极协助你公
                                              司向有关责任人追讨属于你公
                                              司的相关资产;如日后确实无法
                                              追回时,协助你公司处置该项投
                                              资,并保证对你公司追偿、变现
                                              处理后达不到 3000 万元的差额
                                              部分,由我公司以现金或资产的
                                              形式,全额补偿给你公司”。
                                              “你公司持有内蒙古通辽市无形
                                              资产(通辽市珠日河牧场乌尼格
                                              歹分场,面积:9,288,975.50 平
                                              方米),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余额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12,780,401.68 元。在原海南联合
                                              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
                                              营时期已无法提供任何经济利
                                              益流入,你公司根据目前掌握的
                               兰州亚太工贸                                  2010 年 04 月 20
                                              信息认为未来如果需要处置上                      长期有效   未履行
                               集团有限公司                                  日
                                              述资产预计可收回的金额可覆
                                              盖上述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我
                                              公司作为你公司主要股东,经公
                                              司董事会商议决定:积极协助你
                                              公司处置该项资产;如在变现处
                                              理后,达不到 12,780,401.68 元
                                              的差额部分,由我公司以现金或
                                              资产的形式,全额补偿给你公
                                              司”。
                                              将积极协助公司就偿还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
                                              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两
                                              银行逾期担保金额本息限定在
                                              2000 万元以内,如果最终还款
                               兰州亚太工贸   额度超过 2000 万元,该超额部 2010 年 11 月 25
                                                                                            长期有效     未履行
                               集团有限公司   分,兰州亚太工贸集团公司可用 日
                                              现金或资产形式代为承担;同
                                              时,公司将该代偿部分对天津市
                                              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的追偿
                                              权利转让给兰州亚太,兰州亚太
                                              不再向公司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
                               上述承诺事宜的相关问题还未解决完成
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
                               □ 是 √ 否 □ 不适用
易问题作出承诺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承诺的解决期限                长期有效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未履行
(四)对 2012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提供的资料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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