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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天热电:关于惠天房地产股权转让债务偿还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0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天房地产股权转让债务偿还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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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经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24日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持有的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房地产”)51%股权进行挂牌转让。沈阳城建智慧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产业园”或“乙方”)受让了上述股权,并于2018年12月26日办理了产权交割。 因公司对惠天房地产股权转让,导致其不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公司对其内部借款因此转为对外财务资助,形成对智慧产业园和惠天房地产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转让后续事宜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惠天房地产51%股权转让合同书(含<债务偿还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惠天房地产债务偿还担保合同(第三方担保)的议案》。上述《债务偿还协议》中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暂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18]特审字第0901106号)所确定的全部债权的51%部分,即金额为189,856,504.03元为乙方需要偿还的金额。最终偿还金额根据交割时的延伸审计报告,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挂牌转让惠天房地产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60)”)2019年1月18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延伸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19]特审字第0901002号),经延伸审计,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应收智慧产业园18352.34万元,应收惠天房地产17632.64万元。共计 35984.98万元。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偿还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智慧产业园、惠天房地产三方签订《债务偿还补充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署债务偿还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应收智慧产业园本息合计18948.90万元(含新增利息),应收惠天房地产本息合计18227.23万元(含新增利息),总计37176.13万元。公司已按

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共计2974.09万元。

二、债务偿还情况

按《债务偿还协议》及拟签订的《债务偿还补充协议》约定,智慧产业园和惠天房地产应于2019年11月30日、2020年11月30日、2021年11月30日分别偿还债务的20%、30%、50%。

2019年11月30日,智慧产业园应偿还3789.78万元,惠天房地产应偿还3645.4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惠天房地产与公司达成协议或意向通过帐物抵顶偿还2044.40万元,尚有1601.05万元逾期未还。智慧产业园尚有3789.78万元逾期未还,合计金额为5390.83万元。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1、前期公司多次积极与各方协商沟通 ,并先后向惠天房地产、智慧产业园以及担保方沈阳市城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出《敦促函》、《提示函》,要求尽快签署《债务偿还补充协议》和偿还到期债务。

2、公司后续将结合各方情况继续协调《债务偿还补充协议》签署及还款,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本次其他应收款期限届满日,公司未收回本金及利息金额为5390.83万元,

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83%,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2、2019年末,公司将根据其他应收款项追偿的实际情况,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对2019年的业绩影响,公司将视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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