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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天热电: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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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1、2018年8月,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沈阳市城建计划燃煤锅炉脱硝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沈环保〔2018〕360号),文件规定了给予沈阳市城建计划燃煤锅炉脱硝工程项目补助的具体实施安排。自去年底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上述燃煤锅炉脱销项目陆续收到政府补助款766.51万元。该项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但不具备可持续性。

2、根据政府部门安排,针对供暖公司旧网改造给予适当补助。由各区供热管理办公室复核,经财政审计后按适当比例拔付。2020年初至今,公司获得该项补助20.58万元。该项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但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获得的766.51万元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获得的

20.58万元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递延期限14年;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3.政府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贴,预计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39.07万元。

4.其他说明

公司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有关政府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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