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
之控股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一、间接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被申请重整情况
2020年12月8日,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能源”)的《告知书》。《告知书》称,盛京能源控股子公司沈阳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沈阳温泉海乐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泉海”)、盛京能源控股子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橡胶”)分别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通知,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于2020年12月7日向法院申请储运集团、温泉海及公用橡胶重整。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储运集团、温泉海及公用橡胶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储运集团为盛京能源与公司共同投资的公司,由盛京能源控股(持股
59.57%)、公司参股(持股40.43%)。如果债权人的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储运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对其的股权投资可能产生相应损失。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影响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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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盛京能源的《告知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