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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天热电: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

一、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申请被受理的情况

2021年1月26日,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暖集团”)之母公司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能源”)的《告知书》。

《告知书》称,此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盛京能源、供暖集团、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盛供热”)、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涌供热”)、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热力”)、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东热电”)、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煤炭”)、沈阳时代金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金科”)、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物流”)、沈阳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运集团”)、沈阳温泉海乐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泉海乐园”)、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橡胶”)等12家公司破产重整,并分别指定了管理人。2021年1月8日,上述12家公司管理人以该等公司存在高度的关联性且财务严重混同、区分12家公司财产的成本过高、对12家公司单独实施重整将严重损害整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利益为由,申请对12家公司采取实质合并方式进行审理。

2021年1月2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辽01破11-2号),裁定受理前述12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二、风险提示

此前,公司就法院分别裁定受理12家破产重整事项已分别进行了披露,本次破产重整的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主要因素依然存在,具体如下:

第 1 页 共 2 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供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87,050,1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10%;储运集团为盛京能源与公司共同投资的公司,由盛京能源控股(持股59.57%)、公司参股(持股40.43%)。盛京能源及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将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和股权投资产生影响。

2、公司与盛京能源及其子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往来,盛京能源及其子公司本次实质合并重整事项可能使公司面临应收款项无法完全收回等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出现减值损失。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履行开展债权申报工作,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影响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盛京能源的《告知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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