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的告知函,获悉泰达控股因业务需要,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泰达控股 | 否 | 8,370,000 | 49.9440% | 3.7678% | 否 | 否 | 2021年 2月23日 | 2021年7月22日 | 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补充流动资金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达控股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泰达控股 | 16,758,772 | 7.5440% | 0 | 8,370,000 | 49.9440% | 3.7678% | 0 | 0 | 0 | 0 |
二、其他说明
泰达控股本次股份质押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泰达控股本次质押行为、内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等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泰达控股出具的《关于滨海能源股票质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