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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公司监事会对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第十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对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部分议案进行了审阅,并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并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三、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合作,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设备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四、2023年年度报告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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