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其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无法按原计划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预计于 2020年9月30 日前完成上述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0年9月30日
(五) 应对措施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无法按原计划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预计于 2020年9月30 日前完成上述报告的披露工作。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公司确保在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二、 风险提示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公司确保在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
公告编号:2020-008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股票转让仍将维持每周转让一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联系人:陈启昕联系电话:028-65731168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