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达光电”)收到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下发的《关于奖励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福建信达光电在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投资的LED封装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为促进当地LED光电产业链的发展,管委会同意奖励福建信达光电产业发展补助资金890万元人民币。截至公告日,福建信达光电已收到本次政府补助资金款890万元人民币。本次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次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计入2020年度“其他
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政府补助将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增加2020年度利润总额890万元。
4、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涉及的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奖励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