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厦门信达股票代码:0007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4楼402单元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4楼402单元权益变动性质: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信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信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 7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未尽义务 ......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3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6
释义
厦门信达、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
国贸控股 | 指 |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信达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厦门市国资委 | 指 |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 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曾挺毅 |
注册资本 | 2,111.00万元 |
成立时间 | 1990年4月13日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4楼402单元 |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 全民所有制 |
经营期限 | 1990年4月13日 至 9999年12月31日 |
主要股东情况 | 厦门市国资委100%持股 |
联系电话 | 0592-2615028 |
联系传真 | 0592-602139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154985340K |
经营范围 | 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2、销售(不含商场零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纺织品、服装和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专用作业车、工程与建筑机械及零配件、机电产品(法律、法规未禁止或限制的经营业务)。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曾挺毅 | 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厦门 | 否 |
曾挺毅先生除担任信息披露义务人总经理职务外,现任厦门信达董事长,厦门市思明区第八届政协常委,东电化(厦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信达总公司除持有厦门信达股份外,无直接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了理顺国有股权管理关系,深化国企改革及贯彻落实去产能、调结构等政策精神,帮助厦门信达发展壮大,根据厦门市国资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持有信达股份全部股权划转的批复》(厦国资产[2020]167号),信息信达总公司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全部厦门信达股份无偿划转至国贸控股持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无偿划转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8月28日,厦门市国资委出具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持有信达股份全部股权划转的批复》(厦国资产[2020]167号)。
2020年8月31日,国贸控股与信息信达总公司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后签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7,75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122,161,60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0.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厦门信达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0年8月28日,厦门市国资委出具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持有信达股份全部股权划转的批复》(厦国资产[2020]167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为深化国企改革及贯彻落实去产能、调结构等政策精神,原则同意将信息信达总公司持有信达股份16.66%的全部股权,以202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按经审计的账面价值229,062,179.12元无偿划转至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信达总公司与国贸控股于2020年8月31日签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股权划转的划出方为信息信达总公司,划入方为国贸控股。
2、经厦门市国资委研究决定,现以2020年7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将信息信达总公司持有的厦门信达16.66%股权无偿划转给国贸控股。划转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持有信达股份全部股权划转的批复》(厦国资产[2020]167号)为依据。
3、在划转基准日至本次股权划转完成日期间,上述股权对应的损益归划入方所有。
4、本协议双方无权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本协议继续有效;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或政府行为)而无法履行本协议时,本协议自然终止。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未尽义务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厦门市国资委。划出方及其关联方除与上市公司因房屋租赁关系而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外,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厦门信达股票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对价支付及资金来源。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
3、《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持有信达股份全部股权划转的批复》(厦国资产[2020]167号);
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2、投资者可在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曾挺毅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曾挺毅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厦门 |
股票简称 | 厦门信达 | 股票代码 | 00070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4楼402单元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无偿划转前,信息信达总公司与国贸控股为一致行动人;无偿划转后,信息信达总公司不再作为上市公司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 持有数量:67,750,000股 持股比例: 16.66% | ||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 变动数量:67,750,000股 变动比例: 16.66% | ||
在 上 市 公 司 中拥 有 权 益 的 股份 变 动 的 时 间及方式 | 时间: 2020年8月31日 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