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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9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3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0月14日至2022年4月1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部分核查对象(名单及交易情况附后)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身份交易时间买入数量(股)卖出数量(股)
1周世伟激励对象2022-02-141,700-
2022-03-041,800-
2张琳璐内幕信息知情人2022-02-09-3,000
3吴晓中激励对象2021-10-2050,000-
2021-10-2170,000-
2021-10-2240,000-
2021-10-2520,000-
2021-10-2735,000-
2021-10-283,000-
2021-11-11-104,100
2021-12-01-50,000
2021-12-02-44,400
2021-12-03-20,000
2021-12-15-98,500
2021-12-16-80,000
2021-12-21-80,000
2022-01-05-30,000
2022-01-21-423,000
2022-01-2627,000-
2022-01-2755,000-
2022-01-2820,000-
2022-02-08-30,000
2022-02-09-50,000
2022-02-11-45,100
4李麟激励对象2022-01-24-11,500
2022-01-26-5,800
2022-02-083,600-
2022-02-103,900-
2022-02-10-3,600
2022-02-14-3,900
5黄国书激励对象2021-12-214,500-
2021-12-234,500
6何海聪激励对象2021-10-293,400-
2021-11-17-3,400
7曾泽昕激励对象2022-01-04-11,100
2022-01-144,000-
2022-01-17-4,000
2022-01-281,900-
2022-02-071,900-
2022-02-07-1,900
2022-02-08-1,900
8陈梅琴激励对象2021-12-14100-
2022-01-24-100
9张海龙激励对象2021-10-2110,400-
2021-10-2221,000-
2021-12-14-60,100
10黄志祥激励对象2021-12-16-100
11马国辉激励对象2021-11-19-400
12刘晓淘激励对象2022-01-2617,500-
2022-02-14-47,800
2022-02-1731,600-
2022-02-22500-
2022-02-23-32,100
13王坚激励对象2021-11-17-9,000
2021-11-18-5,000
2021-12-17-5,000
2022-01-265,000-
2022-03-112,000-
14侯桢荣激励对象2022-01-19-100

三、上述核查对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公司已将激励计划各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个人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相关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四、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参与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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