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有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换届选举
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提出了新一届董事会人选,我们对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结合监管形势变化,参照行业及省内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薪酬调整事项。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杏珍 邢小玲 程幸福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