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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邢小玲)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本人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各项议题进行客观谨慎的分析和判断,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邢小玲1129004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凡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能认真了解情况,重点关注相关议案的合法、合规性。报告期内,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独立意见9次(含1次事前认可意见),分别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增补董事、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利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董监高薪酬情况、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调整聘任总经理、调整董事、银行授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日常履职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状况及财务情况。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财务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各项工作制度要求,依据各专门委员会职责分别就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配合做好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履行好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年报审计工作期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要求,对公司审计计划及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通过电话、见面沟通会等形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为董事会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三)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除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及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客观公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建言献策,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作出更大的努力!

独立董事签名:邢小玲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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