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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双环:独立董事对公司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相关事宜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核实,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现将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报告期内,根据我们的调查,以及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和续延的担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事项。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1000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5.12%。

我们认为,以上发生和续延的担保及反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已取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对担保及反担保的风险进行了控制,对外担保没有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现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26.13 万元;上市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586.09万元,同时母公司还存在大额的未弥补亏损,故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及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实际关联交易金额在正常范围内,且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不会发生影响,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负面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发生损害本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行为。

2、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1)事前认可

①本次公司预计的2020年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双方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及化工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双方都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

②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①公司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发生的正常经营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②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

③本次关联交易为交易双方均带来了经济效益,交易公平合理。

④提请公司董事会关注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我们没有异议。

五、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关联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和2020年度与其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①公司与财务公司2020年金融业务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②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①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务公司2020年金融业务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③《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六、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一事发表如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同意将“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执业资格,该所在 2019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业务。我们同意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七、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黄万铭先生、张其军先生和白守强先生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我们认为黄万铭先生、张其军先生和白守强先生具备任职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此次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

九、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 孙燕萍 王花曼 包晓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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