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
的《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