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5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三、备查文件
1、四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