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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关于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2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8河钢Y1债券代码:112667.SZ
债券简称:18河钢Y2债券代码:112735.SZ
债券简称:19河钢01债券代码:112999.SZ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18河钢Y1

1、发行主体: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30亿元。

4、债券期限:3+N年期。即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5、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5.96%。

6、起息日:2018年4月3日。

7、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募集资金用途:偿还银行贷款。

(二)18河钢Y2

1、发行主体: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3、发行规模:50亿元。

4、债券期限:3+N年期。即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5、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5.50%。

6、起息日:2018年7月24日。

7、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募集资金用途:偿还银行贷款。

(三)19河钢01

1、发行主体: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15亿元。

4、债券期限:5年期。

5、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4.08%。

6、起息日:2019年11月26日。

7、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募集资金用途: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二、 重大事项

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于勇、副董事长彭兆丰,董事王新东、王竹民、刘贞锁、胡志刚因工作变动申请辞职,详见发行人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发行人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同意推荐刘键、许斌、郭景瑞、耿立唐、朱华明、常广申为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发行人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刘键、许斌、郭景瑞、耿立唐、朱华明、常广申为发行人的非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会共有董事11名,本次辞任董事6名,新任董事6名,本年度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

发行人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选举董事刘键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董事许斌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发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发生变动。

上述新任董事简历如下:

刘键,男,汉族,1968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河钢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河钢集团副总经理,河钢集团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河钢集团海外事业部总经理,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刘键未持有公司股票。

许斌,男,汉族,1965年7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

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许斌未持有公司股票。郭景瑞,男,1960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会计师、董事,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郭景瑞未持有公司股票。耿立唐,男,1970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承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河钢集团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河钢集团承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河钢集团承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耿立唐未持有公司股票。朱华明,男,1970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讲师,曾任河钢集团矿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朱华明未持有公司股票。朱华明未持有公司股票。常广申,男,汉族,1968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邯钢集团财务部投资管理科科长,邯宝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河钢股份财务负责人、邯郸分公司财务部部长、邯宝公司财务部部长。常广申未持有公司股票。

三、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有效性。发行人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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