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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1),公司预定于2020年8月17日下午2: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8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70,763,7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8%)(以下简称“杨树蓝天”)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2020年8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提案,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5)。

公司董事会审查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股东杨树蓝天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提出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外,公司2020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未发生变更。新增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于2020年6月中标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I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1标段),中标金额为439,004,356.56元。根据项目采购合同要求,中科鼎实需向业主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供中标金额10%即43,900,435.66元的履约保函及中标金额25%即109,751,089.14元的预付款保函。中科鼎实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中关村分行”)申请开具上述保函,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融资”)为其提供担保,公司为中关村融资提供反担保。最终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事宜以建行中关村分行批复为准。

公司持有中科鼎实 77.71%股权,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天津中安和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分别持有中科鼎实17.18%、

5.11%股权,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且其内部审批流程较长,难以满足项目需求,因此不按其持股比例对中科鼎实提供同比例担保,亦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中科鼎实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为保证后续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上述为中科鼎实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因议案调整给全体股东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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