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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2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53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15至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中南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管控中心2106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世平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4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7 人,代表股份 1,351,623,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5.763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1,283,805,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2.965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人,代表股份 67,818,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7980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黄启发、陈凯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49,787,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1 %;

反对 1,6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5,994,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29 %;

反对 1,6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88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3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51,214,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8 %;

反对 40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7,421,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75 %;

反对 40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25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33,678,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23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7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88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437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63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33,678,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23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7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49,88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437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63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33,678,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23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7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88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437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63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33,678,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23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7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88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437 %;

反对 17,945,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63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启发、陈凯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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