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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环球: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字【2021】第00568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邮编:100062电话:010-67085873传真:010-67084147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关于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字【2021】第00568号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环球”)管理层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苏宁环球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的规定编制《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苏宁环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苏宁环球《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宁环球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本专项报告仅供苏宁环球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增刚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亚萍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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