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股票(西安饮食,000721)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0年6月2日---6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征询了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旅集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今年,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根据西安市新型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公司所属各餐饮(酒店)门店自2020年1月27日起暂停店堂营业。之后,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公司又积极响应中央及省市政府关于有序推进复产复工的号召,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经营,所属门店自2020年3月12日起,陆续开放店堂营业。同时,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加大提供点餐外送服务,以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3月17日分别对外发布的《关于公司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公司所属门店有序恢复运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已分别于2020年4月15日对外进行了披露。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共传媒
未报道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西旅集团,近期西旅集团与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初步沟通,存在拟与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及《<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的情形。
西旅集团近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