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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

1、拟审议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切实可行,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和战略投资者陕西粮农集团,因此,上述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拟审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3、陕西粮农集团为公司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陕西粮农集团在粮油供应领域拥有诸多重要战略资源,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认定标准。陕西粮农集团可通过充分利用其优势,整合重要战略性资源,为公司现有业务开展创造更大的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实力,助力公司发展,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帮助公司提高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将陕西粮农集团确定为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优势互补及合作共赢,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在董事会审议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系《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秉祥王周户李成

2020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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