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监事会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通过事项 |
1 | 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 | 2020年2月26日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 | 第九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 2020年4月13日 | (1)《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
3 | 第九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 | 2020年8月13日 |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4 | 第九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 | 2020年8月28日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5)《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陕西粮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陕西粮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9)《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1)《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
5 | 第九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 | 2020年10月19日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
二、出席股东大会及列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按时出席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
三、报告期内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以及其他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
3、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4、报告期内未发现控股股东占用非经营性资金事项和损害股东利益的状况。
5、公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的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生的以前年度审议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主业发展方向,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6、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降低了财务成本,又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截止到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709.39万元全部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0年度募集资金项目共计支出为3,785.36万元。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2021年,公司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谨履职,加强监督,努力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