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湖南发展春华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春华”)46%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编号为2020-031、2020-032公告。2020年9月29日,经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发展春华完成了股东变更手续,并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现将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
股东 | 公司持股54%,长沙祥茂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持股35%,湖南宇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 | 公司持股54%,浙江蓝城湘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6% |
经营范围 | 健康产业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养老社区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老年生活护理及养老服务;休闲旅游、养生健康、医疗卫生及健康服务业投资;健康服务行业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不含医疗诊疗);酒店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以上经营项目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 | 健康产业的投资(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建设及运营管理;养老社区投资(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 |
院决定规定应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发许可证的,经批准或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 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建设及运营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老年生活护理及养老服务;休闲旅游、养生健康、医疗卫生及健康服务业投资(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健康服务行业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不含医疗诊疗);酒店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养生保健服务;美容服务;生物药品制造;休闲农业项目开发经营;花卉种植;花卉作物销售;园艺作物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除上述变更外,发展春华营业执照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