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八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持股45%的参股公司广州鸿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锦投资”)提供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年利率5.7%,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满足鸿锦投资的控股子公司鸿基创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购买膜电极自动化封装设备、燃料电池测试设备等生产设备及补充其流动资金需要。鸿锦投资的另一持股55%的股东广东鸿运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已累计向鸿锦投资提供超过其持股比例的财务资助181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因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与姚锦丽女士为兄妹关系,董事长姚锦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八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