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2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参与竞拍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潇河产业园区晋中起步区小牛线南侧、综合通道东侧范围内,土地面积约为266244.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