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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7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3-026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3-02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746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260,7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77%。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46名激励对象办理了解除限售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1、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于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9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对名单中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资格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0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8、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6)。

9、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10、2021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11、2021年1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5,978,7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2021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029,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2、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13、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14、2022年10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24,073,2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及6,153,7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5、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除上述已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了审议程序的调整、回购及注销相关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满,解除限售的比例为34%,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具体如下:

序号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未满足上述第(1)条规定的,本计划即终止,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未满足上述第(2)条规定的,该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时市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公司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
3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0-2022年平均归母ROE增长10%(即不低于2.38%); 2.2022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2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4.以2019年AM-OLED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AM-OLED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5.以2019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6.2022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9,000件。 注: 1.计算ROE指标时剔除股票增发等因素影响。 2.市占率按照LCD与OLED整体出货量占全球出货量的比重计算。 3.创新业务专利包括AM-OLED、传感业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公司创新业务方向的专利。1.剔除股票增发因素,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0-2022年平均归母ROE为12.38%,较2019年增长473%; 2.2022年毛利率为11.70%,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47%; 3.2022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4. 2022年AM-OLED产品营业收入293亿元,2019-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58%; 5. 2022年智慧系统创新业务营业收入9.2亿元,2019-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39%; 6.2022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12,969件。
4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S、A或B级,则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售额度10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级,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售额度5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激励对象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74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评价结果满足解除限售的考核条件,其中,732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S、A或B,14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C。

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11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4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260,7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7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激励 对象职务人数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份额(股)已解除限售的数量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1陈炎顺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12,000,0000680,0001,320,000
2刘晓东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委员11,800,0000612,0001,188,000
3高文宝董事、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席11,500,0000510,000990,000
4孙芸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11,500,0000510,000990,000
5冯强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1750,0000255,000495,000
6王锡平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1750,0000255,000495,000
7冯莉琼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律师11,000,0000340,000660,000
8张羽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1634,0000215,560418,440
9杨晓萍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1634,0000215,560418,440
10刘洪峰副总裁、董事会秘书1750,0000255,000495,000
公司内部科学家、副总裁(VP级)7143,773,000014,882,82028,890,180
高级技术专家、总监(总监级及以上、高级专家)15469,166,000023,381,34145,649,560
技术专家、中层管理人员(助理总监、副总监、专家)511178,881,500060,148,499118,061,790
合计746303,138,5000102,260,780200,071,410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锁后,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项目本次变动前本次增减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持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14,997,4360.82%-102,260,780212,736,6560.56%
高管锁定股2,366,6360.01%02,366,6360.01%
股权激励限售股312,630,8000.82%-102,260,780210,370,0200.55%
无限售条件股份37,881,365,98599.18%102,260,78037,983,626,76599.44%
其中:A股37,188,481,85897.36%102,260,78037,290,742,63897.63%
B股692,884,1271.81%0692,884,1271.81%
股份总数38,196,363,421100%038,196,363,421100%

注:上表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具体变动情况以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完成后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5、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6、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及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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