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运作,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运作,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
将规则中的总经理改为总裁 |
除上述条款外,《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