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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2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华日触控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触控”)分别与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华电集团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19号的有关厂房用于生产,租赁期限均为10年,租赁金额分别为400万元/年,290万元/年。

(二)关联关系

华电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况

名 称: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7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华电路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郑剑平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201001348987840

主营业务:电子器件、照明电器及材料、触摸屏系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石英晶体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平板显示器及模块制造、加工、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转让、服务和外包;劳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网站建设;园林绿化工程;花卉租赁、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关系

华电集团是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持有本公司3.62%的股份,与本公司同属于同一控股股东,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华电集团于1991年05月30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主营业务:电子器件、照明电器及材料、触摸屏系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石英晶体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平板显示器及模块制造、加工、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转让、服务和外包;劳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网站建设;园林绿化工程;花卉租赁、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华电集团2019年1-12月主要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

金额(万元)
总资产246,247.83
净资产131,791.39
营业收入25,575.85
净利润19,908.81

经核查,华电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承租房屋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19号,建筑面积为5,336.7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3年12月0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二)子公司华日触控承租房屋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19号,建筑面积为3,868.65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3年12月0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上述交易标的不存在对公司正常使用上述房屋影响的不利因素。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参照合同签订时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乙方)与华电集团(甲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地点及面积: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19号,建筑面积5336.70平方米。

2、租赁期限:自2013年12月0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

3、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为400万元/年;合同期内,双方约定,租金按季度支付。

4、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租赁期限内,若乙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租赁期内,租赁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5、生效条件: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二)子公司华日触控(乙方)与华电集团(甲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地点及面积: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19号,建筑面积3,868.65平方米。

2、租赁期限:自2013 年12月0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

3、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为290万元/年;合同期内,双方约定,租金按季度支付。

4、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租赁期限内,若乙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租赁期内,租赁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5、生效条件: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关联方华电集团有符合本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的厂房,为加快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业务发展,自2014年以来,公司承租华电集团房屋进行生产。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0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包含受上述关联人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为115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东集团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2、华日触控与华东集团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0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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