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分别为:赵晓东、刘翔宇、谢广军、邓连成、戴永全、丁广学、张海峰、李光俊、杨毅、吴培、李兴山、王连凤、朱立青、张桂卿、尹建军。会议由董事长赵晓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19 年4 月 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于 2019 年 4 月 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