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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8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9-18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科技大厦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晓东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72人,代表股份1,736,246,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61.6009%。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股份1,675,759,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59.454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共60,486,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2.1460%。

2、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65人,代表股份65,692,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2.3307%。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5,205,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0.1847%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共60,486,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18,539,341股的2.1460%。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6,245,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4%;

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5,692,1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6,246,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5,692,2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6,245,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94%;

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5,692,1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6,245,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4%;

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5,692,1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565,808,345.45元,分配如下:

(1)按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580,834.55元;(2)按税后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8,290,417.27元;以上两项基金提取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0,937,093.6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6,660,153,073.68元。公司按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818,539,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22元(含税),所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6,245,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4%;

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5,692,1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及续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3,247,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3%;

反对5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

弃权2,491,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5%。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693,35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50%;

反对507,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9%;

弃权2,491,77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3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8年度内控审计报酬及续聘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3,251,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5%;

反对5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弃权2,491,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697,85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18%;

反对50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1%;

弃权2,491,77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3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6,245,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4%;

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5,692,1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2019年5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6,245,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4%;

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5,692,1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于2019年5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6,245,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4%;

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5,692,1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于2019年5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6,245,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4%;

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5,692,1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邓启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思敏、杨中华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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