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审议《关于确定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及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定2019年度内控审计报酬及续聘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上述议案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相关文件,认为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兴山、 王连凤、朱立青、张桂卿、尹建军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