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所要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且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以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就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认可。上述关联担保事项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熊再辉、关振林、唐海龙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