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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0,903,845.3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358,201.81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44,947,535.73元,减报告期分配现金股利88,722,652.8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42,583,084.74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度末的总股本591,484,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2019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因此,我们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2019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形成的,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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