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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度述职报告(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厚佳、陈晟、陈嵩)

作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诚信、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积极出席公司2019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议案认真、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天均先生、冀延松先生、林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朱厚佳、陈晟、陈嵩)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会议出席情况

自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十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会换届议案之日)起至报告期末,换届后的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其中7次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召开股东大会3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我们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股东大会会议,对提交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9年度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 名

姓 名董事会 召开次数出席 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朱厚佳99002
陈 晟98102
陈 嵩98102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持赞成意见。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名称意见类型
2019.4.1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4.26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8.16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同意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8.28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关于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9.17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次会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其所持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资产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质押续贷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11.2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次会议1.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具体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度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在公司日常工作及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一)现场调研公司运作和经营的情况

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运作和经营情况,分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密切联系。通过参加现场会议与公司管理层沟通、阅读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关注媒体、网站和相关媒介等方式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我们结合个人的专业特长,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职工权益、转型升级、资本运作等事项力所能及

地给予了相关建议和指导,并获得了管理层的积极回应。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分别担任了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7)]。在任职期间,我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会议及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生产数据,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出谋划策。同时,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督促,了解年报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要求,与公司财务总监、计划财务部、审计监察室负责人等进行多次交流沟通,确保了年度报告的顺利编制和按期披露。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19年,我们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人员的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督促公司相关人员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关注公司经营决策。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与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运用所擅长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现实可行的建议。如:结合公司近年制度建设和总部机构设置现状,我们提出加快制度建设步伐,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优化总部机关机构设置,明确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建议。以上建议得到公司管理层的积极响应,成立了专门工作组推进落实并取得实效。

(三)注重平日学习和培训。为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实施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我们积极参加四川证监局和深交所

组织的学习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发展规划、化肥行业分析、产品开发等方面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独立董事独立性声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我们本人及相关亲属均不在四川美丰及其附属企业持有股份或享有权益,且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接受来自监管部门的监督与考核,并与公司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我们原提交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七、其他事项

(一)2019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二)2019年度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2019年度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最后,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朱厚佳 陈晟 陈嵩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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