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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六十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0-1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六十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六十三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六十三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0.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除第7项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及与之同期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中披露。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第7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以及于2020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6)。

3.上述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其中,第7项和第8项议案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00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0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0.00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4日9:0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02537370@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六)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1.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本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六十三

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六十三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六十三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00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0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0.00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委托人受托人
委托人姓名(签字/盖章):受托人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作出明确标识。如无明确标识,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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