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四川美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监事会成员共7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4名,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监事通过出席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定期检查公司财务等方式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8次监事会,其中6次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

(一)2019年2月26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于 2019年2月27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以下所指披露媒体相同)。

(二)2019年3月15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8)于 2019年3月19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三)2019年4月12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对公司部分资产进行报废、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授权董事长负责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事宜的议案》;

9.《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0.《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和2019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19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6.《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8.《关于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21)于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四)2019年4月26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42)于2019年4月29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五)2019年8月16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53)于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六)2019年9月1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资产的议案》;

2.《关于将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所持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资产向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质押续贷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63)于2019年9月19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七)2019年10月30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19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本次监事会决议可免于公告。

(八)2019年11月21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72)于2019年11月23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三、报告期内监事意见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情况、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为公司的长远发展,为股东的利益,做到了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每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有关决议及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经营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充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重组事项,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公允,价格公允合理,程序完备,不存在内幕交易,无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由监事个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正)第82条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所有会计报表项目均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程序审议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2.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正)第82条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四、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公司监事会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防止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