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19号公告)。
公司定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