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变更“高可靠混合集成电路及微电路模块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利用深圳的区位优势,促进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
独立董事:
胡北忠 张瑞彬 张 波 赵 敏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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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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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23 |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变更“高可靠混合集成电路及微电路模块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利用深圳的区位优势,促进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 独立董事: 胡北忠 张瑞彬 张 波 赵 敏 2019年10月21日 |
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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