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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振华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6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3月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向八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11,222,218股,发行价格为9.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7,673,295.08元,扣除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24,906,671.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82,766,623.65元。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贵州振华红云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新天动力有限公司100%股权、贵州振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四家公司股权)评估值共计357,793,300.00元以及6,267,796.64元现金参与本次认购,其余七名特定对象为现金认购。上述募集资金现金已于2014年3月5日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的大信验字【2014】第1-00016号《验资报告》确认。2014年3月11日,四家公司股权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过户手续,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的货币资金62,497.33万元进行专户存储。截至2019年12月9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含利息收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 户账 号金 额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5200152373605907338816,878,931.27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5200152373605250194979,758.65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5200152373605250193266,239.52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凤岗支行769903450510282544.17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华支行4000026629202604649129,035.02活期
合 计——17,154,508.63——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9日,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资金节余情况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项目资金净额62,497
募集项目累计投入资金(-)62,305
募集资金专户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568
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955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715

(二)募集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投资进度项目状态
1有机及底面电极片式钽电容器生产线建设项目17,09317,094100%完成
2片式薄膜电阻生产线建设项目8,9658,964100%完成
3叠层片式电感器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12,26812,264100%完成
4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扩产项目8,9828,983100%完成
5补充营运资金15,00015,000100%完成
合计62,30862,305100%

(三)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1、有机及底面电极片式钽电容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有机及底面电极片式钽电容器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地点:贵阳市振华新天工业园、江苏扬州实施主体: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内容:购置设备仪器663台(套),其中进口设备38台(套),国产设备625台(套),工装夹具3929付;完成厂房适应性改造13818平方米。

建设规模:形成年新增有机聚合物固体电解质片式钽电解电容器18000万只、底面电极片式钽电容器2000万只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7,09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17,093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7,094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17年7月31日

2、片式薄膜电阻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片式薄膜电阻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贵阳市振华新天工业园、东莞虎门产业园

实施主体: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增主要设备仪器308台(套),工装夹具等103套,完成厂房适应性改造10700平方米。建设规模:形成年新增片式薄膜电阻及网络55000万只、片式熔断器120万只、单层片式瓷介电容270万只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8,965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8,965万元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964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17年6月30日

3、叠层片式电感器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叠层片式电感器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东莞虎门产业园

实施主体: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增主要设备仪器234台(套),其中进口设备91台(套),国产设备143台(套);完成厂房适应性改造19333平方米。

建设规模:形成年新增叠层片式电感器等产品40亿只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12,268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12,268万元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2,264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17年4月30日

4、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扩产项目

项目名称: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扩产项目

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

实施主体:深圳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购置关键设备仪器、动力设备等432台(套),租赁厂房及配套设施15000平方米,其中厂房适应性改造9240平方米。

建设规模:形成年新增18650型锂离子动力电池2080万只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8,982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8,982万元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983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15年6月30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项目的预算和流程管理,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加强施工过程监督,认真编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控制措施工程费用,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压缩了资金支出。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产生的利息及取得的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后,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

六、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取得的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监事会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取得的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取得的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振华科技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 卫 苏 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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