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相结合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祥源控股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调整与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祥源控股)合作开发公司持有的海南海口爱华地块及118地块两项目的有关事项。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班子与祥源控股签署备忘录等相关文件,并办理调整合作开发的相关事宜等。
该议案须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与祥源控股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有关事项的公告》。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