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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牛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000735 证券简称:罗牛山 公告编号:2019-020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37号”)(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 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会计报表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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