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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8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拥有分所数量23家,拥有注册会计师人数1,818名,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二、公司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2023年12月8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案,本着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安永华明有关资质证照及相关信息,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 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1月9日,年审注册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总体审计策略》(以下简称《审计策略》),审计委员会成员会同年审会计师,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2023年度基本经营、财务情况进行了交流,就审计机构独立性、《审计策略》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策略》制定详细,责任清晰,严格执行可以保障2023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同时要求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充分、有

效的沟通,充分听取证监局、交易所的意见,确保公司2023年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2024年3月22日,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实施、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初稿等内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并提出初步审计意见,即拟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财务报表与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对财务报表中有关收入确认、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评估、资产减值等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年审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充分听取了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就年度审计中所有重大方面达成一致意见。经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年度财务报告已较完整,未有重大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的生产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年审会计师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督促年审会计师客观、准确、及时、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的监督职责。

安永华明的年审注册会计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

胜任,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初步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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