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度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职责,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内,共计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
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财务部门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能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检查,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债券募集说明书
约定。
(四)报告期内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无。
(五)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经营管理提供的资料,经认真检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企业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忠实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认真贯彻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项目运作,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在新的一年中,公司监事会仍将继续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力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