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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控制: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0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一)变更原因

1、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9]6号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0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财务报表部分格式变更于2019年6月30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实施。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1)将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

(2)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进行单独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即企业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会[2019]6号、[2019]8号、财会[2019]9号对相应内容进行的调整、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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