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五家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裕制药”)、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制药”)、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园药业”)、浙江优胜美特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胜美特中药”)、浙江优胜美特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胜美特医药”)根据东阳市财政局下发的东财企【2019】27号和东财企【2019】54号文件合计获得政府奖励资金3,351.43万元,所有资金均于公告披露日止全部到账,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补助 项目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 形式 | 补助最后到账日期 | 补助 依据 | 补助 类型 | 计入的会计科目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康裕制药 | 医药企业创新奖励资金 | 1560.43 | 现金 | 2019.7.29 | 东财企【2019】27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是 | 否 |
2 | 优胜美特医药 | 467.02 | 现金 | 是 | 否 | |||||
3 | 得邦制药 | 460.29 | 现金 | 是 | 否 | |||||
4 | 家园药业 | 382.69 | 现金 | 是 | 否 | |||||
5 | 得邦制药 | 重点医药 | 151.5 | 现金 | 2019.7.29 | 东财企 | 其他收益 | 是 | 否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3,351.43万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将增加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792.56万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0日
6 | 家园药业 | 企业奖励资金 | 147 | 现金 | 【2019】54号 | 与收益相关 | 是 | 否 | ||
7 | 优胜美特中药 | 94.5 | 现金 | 是 | 否 | |||||
8 | 康裕制药 | 88 | 现金 | 是 | 否 | |||||
合计 | - | 3,351.43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