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倪受彬独立董事、刘劲容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7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关于孙公司国海良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现货类贸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一)同意孙公司国海良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良时资本)与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开展现货类贸易业务,成交金额不超过6亿元,并授权国海良时资本根据业务需要签订相关业务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春梅女士、王海河先生、吴增琳先生、张骏先生、秦敏先生回避表决。
(二)同意国海良时资本与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现货类贸易业务,成交金额不超过1亿元,并授权国海良时资本根据业务需要签订相关业务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国超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三、《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