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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4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057
     2014 年 10 月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光辉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178,683,208.52       3,679,657,022.68        3,681,207,659.93               -13.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04,385,511.77       1,848,514,203.10        1,849,522,117.31                   2.97%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29,916,819.49                  10.57%       3,047,525,035.79                -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94,831.80                 -76.20%         58,065,374.72                -55.8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4,001,769.21                 -72.49%         24,816,649.55                -79.6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04,308,184.83               -194.3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0                 -76.19%                 0.041                -5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0                 -76.19%                 0.041                -54.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6%                   2.54%                 3.09%                    7.0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24,144.3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893,957.3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25,473,045.8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505,866.34
合计                                                                      33,248,725.1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0,742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冶葫芦岛有色
金属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23.59%    332,602,026                    质押              200,000,000
司
陈炎                境内自然人             0.86%     12,084,791
黄俊虎              境内自然人             0.53%      7,441,970
西藏信托有限公
司-鸿禧成长 1 号
结构化证券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9%      4,130,040
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西藏信托有限公
司-鑫融 1 号证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8%      3,963,100
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北京上邦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7%      3,745,800
限公司
刘巧当              境内自然人             0.20%      2,783,237
华润深国投信托
有限公司-智慧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8%      2,542,910
金 95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蔡美家              境内自然人             0.18%      2,515,090
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6%      2,262,600
-汇富 146 号(木
秀爱心一号)结构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化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332,602,026 人民币普通股            332,602,026
陈炎                                                                 12,084,791 人民币普通股             12,084,791
黄俊虎                                                                   7,441,970 人民币普通股           7,441,970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鸿禧成长 1 号
                                                                         4,130,040 人民币普通股           4,130,040
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鑫融 1 号证券
                                                                         3,963,100 人民币普通股           3,963,100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北京上邦投资有限公司                                                     3,745,800 人民币普通股           3,745,800
刘巧当                                                                   2,783,237 人民币普通股           2,783,237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智慧金
                                                                         2,542,910 人民币普通股           2,542,910
9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蔡美家                                                                   2,515,090 人民币普通股           2,515,09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汇富 146 号(木秀爱心一号)结构                                          2,262,600 人民币普通股           2,262,600
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未知前 10 名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前 10 名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
明                                《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33.25%,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的职工薪酬及税款等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2.83%,主要原因是本年为扩大产品销售,与几大客户协议延长回款期所致。
(3)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99.96%,主要原因是本年货款收到的票据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加61.69%,主要原因是本期铁路酸罐车提速及安全改造增加660万元,挥发窑渣与漩涡炉渣选矿项目
增加329万元等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减至为零,主要原因是重整让渡股票及中国平安股票本期全部出售所致。
(6)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贷款增加8521万元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34.18%,主要原因是偿还欠款所致。
(8)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99.08%,主要原因是预收货款,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未结算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5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福利费增加449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增加77万元所致
(10)其他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51.42%,主要原因是由于清偿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债务53590万元等所致。
(11)管理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59.44%,主要原因是本期调整人员薪酬,工资增加2638万元、修理费增加3068万元等所致。
(12)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64.15%,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支出等减少1218万元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50.74%,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坏账增加1400万元等所致。
(14)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中国平安股票出售所致。
(15)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27.15%,主要原因是本期债务重组利得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中 国 冶 金 科 工 1. 避 免 同 业 竞 2007 年 12 月 28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截至
                                     集团公司         争:现在和将来 日                               本公告刊登之
                                                      中冶集团不从                                    日,上述承诺人
                                                      事与锌业股份                                    均严格履行了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形成同业竞争                                    承诺。
诺                                                    关系的业务,也
                                                      不投资由中冶
                                                      集团控股的与
                                                      锌业股份形成
                                                      同业竞争关系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企业。若中冶
集团及所控制
的企业违反了
上述承诺,由此
给锌业股份造
成的一切损失
由中冶集团承
担。2. 保证锌业
股份的独立性:
为保证上市公
司人员独立,中
冶集团承诺如
下:(1)保证上
市公司的总经
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均专
职在上市公司
任职并领取薪
酬,不在中冶集
团、中冶集团之
全资附属企业
或控股公司担
任经营性职务;
(2)保证上市
公司的劳动、人
事及工资管理
与中冶集团之
间完全独立。
(3)中冶集团
向上市公司推
荐董事、监事、
经理等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均
通过合法程序
进行,不干预上
市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行
使职权作出人
事任免决定。为
保证上市公司
资产独立完整,
中冶集团承诺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如下:(1)保证
上市公司具有
独立完整的资
产。(2)保证上
市公司不存在
资金、资产被本
公司占用的情
形。(3)保证上
市公司的住所
独立于中冶集
团。为保证上市
公司财务独立,
中冶集团承诺
如下:(1)保证
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的财务部
门和独立的财
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
公司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会
计制度。(3)保
证上市公司独
立在银行开户,
不与中冶集团
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
公司的财务人
员不在中冶集
团兼职。(5)保
证上市公司依
法独立纳税。
(6)保证上市
公司能够独立
作出财务决策,
中冶集团不干
预上市公司的
资金使用。为保
证上市公司机
构独立,中冶集
团承诺如下:
(1)保证上市
公司建立健全
股份公司法人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治理结构,拥有
独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2)保
证上市公司的
股东大会、董事
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总经理
等依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行使职权。
为保证上市公
司业务独立,中
冶集团承诺如
下:(1)保证上
市公司拥有独
立开展经营活
动的资产、人
员、资质和能
力,具有面向市
场独立自主持
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中冶
集团除通过行
使股东权利之
外,不对上市公
司的业务活动
进行干预。(3)
保证中冶集团
及中冶集团的
其他控股子公
司或中冶集团
的其他关联公
司避免从事与
上市公司具有
实质性竞争的
业务。(4)保证
尽量减少中冶
集团及中冶集
团其他控股子
公司或为中冶
集团的其他关
联公司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交
易;无法避免的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关联交易则按
                                                 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依
                                                 法进行。中冶集
                                                 团与锌业股份
                                                 在原材料供应
                                                 方面的关联交
                                                 易保证按照市
                                                 场化原则和公
                                                 允价格进行公
                                                 平操作,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
                                                 交易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除
                                                 上述关联交易
                                                 外,中冶集团将
                                                 尽量规避与上
                                                 市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在进
                                                 行确有必要且
                                                 无法规避的关
                                                 联交易时,保证
                                                 按市场化原则
                                                 和公允价格进
                                                 行公平操作,并
                                                 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
                                                 行交易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中 冶 葫 芦 岛 有 1、以资抵债实 2006 年 04 月 11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截至
                                 色 金 属 集 团 有 施后,葫芦岛有 日                          本公告刊登之
                                 限公司          色将严格按照                                 日,上述承诺人
                                                 《国务院关于                                 均严格履行了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推进资本市场                                 承诺。
                                                 改革开放和稳
                                                 定发展的若干
                                                 意见》、《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等
       文件的有关规
       定,不利用控股
       股东的决策优
       势,违规占用锌
       业股份的资金,
       不从事损害锌
       业股份及其他
       锌业股份股东
       的合法权益。2、
       葫芦岛有色及
       其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与锌业
       股份之间的正
       常关联交易,将
       遵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
       等价有偿的原
       则,严格按公司
       章程及关联交
       易办法的规定
       执行。3、葫芦
       岛有色若发生
       利用控股权侵
       占上市公司利
       益时,将根据实
       际损失进行赔
       偿,不能确定损
       失金额时,则根
       据占用资金额
       度和占用时间,
       按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的两倍
       进行赔偿。
公司   为 了 解 决 公 司 2014 年 06 月 18 三个月    履行完毕
       社保账户和公 日
       积金账户的独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立性问题,公司
                 就开立独立社
                 保账户和公积
                 金账户事宜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作出《葫芦岛
                 锌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开立
                 独立社保账户
                 和公积金账户
                 的承诺函》,承
                 诺如下:\"因历
                 史原因,公司为
                 职工缴纳社保
                 和公积金一直
                 通过控股股东
                 有色集团来完
                 成,但社保资金
                 和公积金均是
                 由我公司自行
                 承担,不存在占
                 用有色集团资
                 金的情形。为了
                 彻底解决社保
                 账户独立性问
                 题,公司将于本
                 承诺作出之日
                 起 3 个月内,开
                 立独立的社保
                 账户和公积金
                 账户。在开立独
                 立社保账户和
                 公积金账户前
                 的过渡期内,公
                 司仍将通过有
                 色集团按月向
                 社保部门和公
                 积金管理中心
                 缴纳职工社保
                 和公积金。\"
中 冶 葫 芦 岛 有 为 了 保 证 公 司 2014 年 04 月 23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截至
色 金 属 集 团 有 在资产、人员、 日                             本公告刊登之
限公司           财务、机构、业                                 日,上述承诺人
                 务五个方面的                                   均严格履行了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独立性,有色集                               承诺。
团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作出《中
冶葫芦岛有色
金属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保证
锌业股份独立
性的承诺函》,
承诺如下:\"一、
为保证上市公
司人员独立,承
诺如下:1、保
证上市公司的
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
均专职在上市
公司任职并领
取薪酬,不在本
公司、本公司之
全资附属企业
或控股公司担
任经营性职务。
2、保证上市公
司的劳动、人事
及工资管理与
本公司之间完
全独立。3、本
公司向上市公
司推荐董事、监
事、经理等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
均通过合法程
序进行,不干预
上市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
行使职权作出
人事任免决定。
二、为保证上市
公司资产独立
完整,承诺如
下:1、保证上
市公司具有独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
司不存在资金、
资产被本公司
占用的情形。3、
保证上市公司
的住所独立于
本公司。三、为
保证上市公司
财务独立,承诺
如下:1、保证
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的财务部
门和独立的财
务核算体系。2、
保证上市公司
具有规范、独立
的财务会计制
度。3、保证上
市公司独立在
银行开户,不与
本公司共用银
行账户。4、保
证上市公司的
财务人员不在
本公司兼职。5、
保证上市公司
依法独立纳税。
6、保证上市公
司能够独立作
出财务决策,本
公司不干预上
市公司的资金
使用。四、为保
证上市公司机
构独立,承诺如
下:1、保证上
市公司建立健
全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拥有独
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 2、保证
上市公司的股
东大会、董事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总经理
                 等依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行使职权。
                 五、为保证上市
                 公司业务独立,
                 承诺如下:1、
                 保证上市公司
                 拥有独立开展
                 经营活动的资
                 产、人员、资质
                 和能力,具有面
                 向市场独立自
                 主持续经营的
                 能力。2、保证
                 本公司除通过
                 股东大会行使
                 股东权利之外,
                 不对上市公司
                 的业务活动进
                 行干预。3、保
                 证本公司及本
                 公司的其他控
                 股子公司或本
                 公司的其他关
                 联公司避免从
                 事与上市公司
                 具有实质性竞
                 争的业务。4、
                 保证尽量减少
                 本公司及本公
                 司其他控股子
                 公司或本公司
                 的其他关联公
                 司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交易;无
                 法避免的关联
                 交易则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依法进
                 行。\"
中 冶 葫 芦 岛 有 为 了 避 免 与 公 2014 年 04 月 23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截至
色金属集团有 司存在同业竞 日                                    本公告刊登之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限公司   争、并且规范与                               日,上述承诺人
         公司的关联交                                 均严格履行了
         易,有色集团于                               承诺。
         2014 年 4 月 23
         日作出《中冶葫
         芦岛有色金属
         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与锌业股
         份避免同业竞
         争、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承
         诺如下:\"截至
         本承诺出具日,
         中冶葫芦岛有
         色金属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持
         有葫芦岛锌业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锌
         业 股 份 \" )
         332,602,026
         股,占锌业股份
         总 股 本 的
         23.59%,为锌业
         股份控股股东。
         经自查,在本公
         司作为锌业股
         份控股股东期
         间,与锌业股份
         不存在同业竞
         争,并严格履行
         了 2006 年本公
         司与锌业股份
         签订的《以资抵
         债协议》中关于
         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现说明
         如下:一、同业
         竞争及避免措
         施。本公司的经
         营范围包括有
         色金属冶炼、加
         工及综合利用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产品销售,危险
化学品生产、碳
化硅制品、高纯
产品生产销售
等;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葫芦岛
东方铜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铜业\")的
经营范围包括
生产销售粗铜、
精铜、硫酸及其
副产品的深加
工。锌业股份经
营范围为锌、
铜、铅冶炼及深
加工产品、硫
酸、硫酸铜、镉、
铟等综合利用
产品加工、重有
色金属及制品
加工、碳化硅制
品、非贵重矿产
品购销;主营业
务为锌、铅冶炼
及相关产品的
生产和销售。虽
然本公司的经
营范围中包括
有色金属冶炼、
加工,碳化硅制
品等;东方铜业
的经营范围中
包括铜、硫酸的
生产销售;但实
际业务中,公司
只有餐饮类制
品、货物运输、
境外期货业务;
东方铜业主产
品铜及副产品
硫酸处于停产
状态(已停产 4
年多),目前只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有制氧业务。因
此,本公司与锌
业股份不存在
同业竞争。为了
从根本上避免
和消除形成同
业竞争的可能,
本公司承诺,现
在和将来本公
司不从事与锌
业股份形成同
业竞争关系的
业务,也不投资
由本公司控股
的与锌业股份
形成同业竞争
关系的企业。若
本公司及所控
制的企业违反
了上述承诺,由
此给锌业股份
造成的一切损
失由本公司承
担。二、规范关
联交易。在 2006
年本公司与锌
业股份签订的
《以资抵债协
议》中,本公司
承诺:(一)以
资抵债实施后,
本公司将严格
按照《国务院关
于推进资本市
场改革开放和
稳定发展的若
干意见》、《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
等文件的有关
规定,不利用控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股东的决策
优势违规占用
锌业股份的资
金,不损害锌业
股份及其他公
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二)本
公司及其关联
方与锌业股份
之间的正常关
联交易,将遵照
相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
等价有偿的原
则,严格按公司
章程及关联交
易办法的规定
执行。(三)本
公司若发生利
用控股权侵占
锌业股份利益
时,将根据实际
损失进行赔偿,
不能确定损失
金额时,则根据
占用资金额度
和占用时间,按
同期银行贷款
利率的两倍进
行赔偿。本公司
作为锌业股份
控股股东期间,
与锌业股份存
在一定的销售、
采购辅助材料、
提供劳务、授权
专有技术、商标
使用权等关联
交易。本公司严
格履行上述承
诺,在与锌业股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份进行关联交
                 易时遵循公允
                 的价格和条件,
                 并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交易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
                 务,没有对锌业
                 股份造成利益
                 的损害。为规范
                 将来可能产生
                 的关联交易,本
                 公司承诺:除必
                 要的关联交易
                 外,本公司将尽
                 量规避与锌业
                 股份之间的关
                 联交易;在进行
                 确有必要且无
                 法规避的关联
                 交易时,保证按
                 市场化原则和
                 公允价格进行
                 公平操作,并按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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