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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业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列席股东大会及出席董事会情况

我们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保持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认真的核查与审议每项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反对、保留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13次,股东大会3次,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股东大会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投票表决 情况
张廷安1311200全部同意3
郑登渝1313000全部同意3
刘德祥1311200全部同意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各

董事的专业特长,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战略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公示的责任与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出具独立意见内容
2020年2月21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4月1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关于2019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0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0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5月2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聘任奚英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11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12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增加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我们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此外,我们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2.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资产处置、期货套保、利润分配、贷款担保等重大事项,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0年度,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0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以及薪酬考核方面的工作,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献计献策,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廷安 郑登渝 刘德祥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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